一、培训依据
1
、《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  
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126

2、《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》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年第7

3、《上海市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若干规定》
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沪府交体(1998502

二、培训对象
1
、各类客、货运输驾驶员(包括非营业性的危险货物、大型物件货物运输驾驶员)
2
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(包括非营业性危险货物押运员)
3
、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
4
、客、货运输调度员
5
、质量安全员
6
、统计员
7
、车辆技术管理员
8
、客运班线运价员
9
、开票结算员
10
、客运站长
11
、客运站检票员
12
、客运站接发员
13
、客运站行包员
14
、客运站售票员
15
、驾驶员培训学校从业人员
16
、起重盘路员
17
、大件货物装卸员(包括非营业性)
18
、停车场(库)安全巡视员
19
、省际道路零担货运理货员

三、培训基本流程

1、报名

1)营业性驾驶员职业培训报名学校、地址和联系电话:

 1)上海小昆山机动车驾驶技术学校,松江区小昆山镇平原街398号,
   57767753

 2)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,奉贤区星火开发区,

   57501480  57503396

 3)上海万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,浦东新区合庆镇奚阳路505号,

   58975357 58971084-810

 4)上海刘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,宝山区宝安公路2009号,

   56021534       56021784

 5)上海福赐劝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,宝山区呼兰路883号,

   56994330

 6)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部,杨浦区民府路90号,

   65561300

 7)上海新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部,崇明县新河镇新申路口,

   59681841

2)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地点:

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营业大厅22号窗口,溧阳路249号,

65468268-3083

2、培训:

由市交通局核准的培训学校负责培训。

3、考试:

市陆管处负责考试。

4、发证:

经考试合格的,市陆管处核发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有关上岗证件。

 

 

行业培训管理科

2003-05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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